拂曉新聞網報道,兩“酒暈子”酒後故意找茬將他人打傷,案發後,不僅賠帛琉償了對方10萬元損失,日前還因故意傷害,分別被埇橋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,緩刑1年;有期徒刑7個月,緩刑1年。
  劉某、吳某均為埇橋區解集鄉農民。4月6日晚,李某與劉某、吳某等人在村附近一家飯店喝酒,當晚11時許,送走其他人後,李某及劉某、吳某又返回飯店,網站優化劉某提議幾人再繼續喝酒,李某感覺天太晚要回家,便拒絕不願喝,劉某生氣地說“不喝不行”,說著便與吳某一起拿起啤酒瓶向李某頭部和麵部砸去。後經鑒定,李某的傷情為輕傷,並構成十級傷殘。當月24日,劉某被公安機關抓獲。5月7日,吳某到公安機關投案,並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。
  案發後,港式飲茶劉某、吳某的親屬與李某達成調解協議,一次性賠償李某經濟損失10萬元,並得到了諒解。
  法院審理認為,劉某、吳某酒後因語言不和關鍵字與他人發生爭執,將他人打傷,並造成輕傷的後果,其行為均已構成故意傷害罪。鑒於兩人親屬案發後積極賠償被害人各項經濟損失,取得了諒解,兩人又有坦白和自首情節,法院遂對兩人給予從輕處罰。 (夏長征)  (原標題:“酒暈子”找茬生事 一瓶子砸下去賠了10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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